(狀態更新) 從來沒這麼快淘汰過手機,但是我做到了. Symbian 能提供的使用者經驗,以及Ovi Store 上應用程式數量沒有辦法滿足我的需求,當記立斷,轉身上網賣掉N8,另外訂了一隻 Sony Ericsson Arc. 這是我近幾年來做過最正確的決定,非常愛不釋手,唯一缺點是耗電量大,其他項目全部都給滿分.
實在是搞不懂,好好吃個飯看個電影,不行嗎.總是埋著頭,緊盯小螢幕,手指在那裡劃來劃去的,彷彿被手機制約住般. 而且不就是台小型的上網裝置,處理器效能低落,還缺鍵盤滑鼠,到底有甚麼魔力會讓人如此著迷.
這幾個月公司正在進行辦公室更新,改建後會變得既摩登又時尚. 人體工學座椅搭配電動調整桌面,舒適度增高;可惜辦公隔間跟著cube 面積大幅縮水,隱密度降低. 以後連Google+ 查臉書,上班時間處理私事整排同事都看得到,還挺害羞的.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,用公司電腦會不好意思,那手機上網總可以吧. 同事們接二連三的申請行動上網專案,越來越多iPhone, Android 軍團入侵辦公室,準備展開場寧靜革命.就這樣,我順勢加入義勇軍的行列,貢獻了一隻Nokia N8.
經過三四週的摸索,我發現智慧型手機還真是個好東西.
1. 它聰明. 觸碰式的操作介面靠直覺就可以輕鬆上手. ARM 效能雖然沒辦法和主流X86 架構相提並論,但應付一般需求已足夠,看網頁收信件玩小遊戲,不會有遲鈍的感覺甚至比VISTA 桌機更順手.
2. 它多功. 除了基本手機撥打電話功能,還能用來上網,聽音樂,看電子書,照相錄影,地圖導航,股票下單,只要能在market 裡找到應用程式安裝,功能等於可以無限擴充.
3. 它方便. 從前出差會猶豫要不要帶PSP, Kindle 殺時間;要不要帶隨身相機記錄生活. 每多帶台裝置,就多條充電器,背包的負擔就越接近難以負荷.
4. 它時尚. 手機的外型隨廠商設計有所不同,總體而言比feature phone要大方的多. 隔壁鄰居四十歲中年男子腰際掛上挨鳳,馬上搖身一變潮男,多麼的不可思議.
我決定等Lisa 考上大學那年,要送智慧型手機給女兒當作賀禮. 別擔心,絕對不是爸爸現在手上的這隻啦.








